【企业现代化治理】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编者按
近期,中国电力公众号特别邀请了国网能源院管理咨询研究所和能源数字经济研究所研究团队,结合研究特色和深厚积累,联合推出了“企业现代化治理”“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全要素驱动”“新技术、新理念探索”“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等五个主题,针对企业改革创新、数字经济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解析,分享见解、启发思考,同时也期待与广大业内同仁进行交流碰撞,与各领域专家学者开展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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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活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主线,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国有企业着力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实效,同时充分释放改革联动带动作用,更好落实八项改革任务。一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治理活力。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激活资本要素活力。三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激发人力要素活力。
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执笔人:孟维烜、徐云飞、刘进
国网能源院
管理咨询研究所
国有企业改革是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增强企业活力动力的过程,中心任务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提出坚持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制度优势,聚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新形势下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行动纲领,需要国有企业从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微观基础出发,深度把握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这一“纲领”,将产权制度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营责任机制改革(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作为基础环节优先突破,协调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治理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实效,充分释放改革联动带动作用,确保在“四个切口” 上取得改革实效。
01
激发企业治理活力,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之一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以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释放国有企业治理活力。一是坚持治理制度与治理实践协同创新理念,以职权界面、制度流程、人才基础为重点,加快突破治理权责不够清晰、决策质效不够显著、领导体制有待健全等制度执行难点问题,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以价值创造为引领,深化规范董事会建设。着力推进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与组织体系建设、董事会运行机制建设、国有企业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发挥好董事会战略引领、科学决策、风险防控作用。三是以章程为核心,完善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制度 体系。通过优化集团总部功能定位、提升子公司董事会行权能力、建立授权动态优化机制、建立授权与风控相结合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授权体系与国有企业管控体系的有效衔接,确保治理主体在公司章程下依法行权。
02
激发资本要素活力,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03
激发人力要素活力,优化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强调了市场化经营机制对于激发人力要素活力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应持续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家、科技骨干、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加速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分类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契约化管理;推动党管干部与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强化完善市场化退出,建立职业经理人流动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增强科技创新导向性,进一步加强对关键核心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优化国有科技型企业薪酬绩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丰富中长期激励的方式手段,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三是大力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通过合理使用股权激励等激励工具、科学确定股权激励对象、合理确定股权激励水平,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徐云飞 国网能源院管理咨询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国资国企改革和企业生态战略等领域研究工作。参与多项国资委、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委托的研究项目,获得国家电网公司软科学成果奖等多项奖励。
刘进 国网能源院管理咨询研究所管理创新室主任。主要从事能源电力立法、国资国企改革、企业管理创新等领域研究工作。承担了国资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委托的重大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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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彪
审核:方彤、蒋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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